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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年12月23日以来,长宁县工商局紧紧围绕“执法维权、红盾为民”主题,以“3+X”为重点(即在开展省工商局确定的整治不正当竞争、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、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三大专项行动的同时,结合市工商局确定的以保护五粮液知识产权为重点的白酒市场整治、烟草市场整治、重点行业格式条款整治等为抓手开展执法行动),通过三个同步抓举措全面开展“红盾春雷行动2015”专项执法行动。截至目前,共检查各类经营户618户,开展网络检查30人次,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,立案2件,受理并成功调解消费者投诉2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.08万余元。 一是动员和学习同步抓。该局快速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,并召开全局职工动员大会,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,分工明确,责任到位。以业务学习例会为契机,强化《反不正当竞争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与行动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、掌握。 二是监管和宣传同步抓。以“两节”为重点时段,对集贸市场、超市、批发市场、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食品、取暖用品、家用电器、日用百货、建材、汽车配件、房地产、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医疗等重点商品进行集中全覆盖监督检查,对商标侵权、仿冒、虚假宣传、商业贿赂、不合格商品、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和规范,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、公平竞争。监管同时,结合上门宣传、媒体宣传、街道宣传等多种形式,帮助经营者解决经营难题,并引导和宣扬诚信经营,维护市场合法经营秩序。 三是教育和处罚同步抓。为推进“环境立县”、“依法治县”工作的开展,在专项行动期间,该局本着“教育为主、处罚为辅”的原则,结合我县“先教育、再责令改正、最后依法处罚”的“三步式”行政处罚模式,对经营者的轻微违法行为,“首犯不罚”并责令限期改正,积极跟踪改进结果,对限期仍不改正的再进行立案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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